发表时间:2023-07-04 来源:淄博文明网
“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,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。”这首我们儿时挂在嘴边哼唱的童谣,不仅带给我们童年的欢乐,也让我们传承了“拾金不昧”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。孙鹏飞同志就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,展现了共产党员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。
2023年1月20日(农历腊月二十九)晚上,孙鹏飞到张店区新玛特超市购物,下车时发现地上有一个女士钱包,再打开检查后,发现内有近5000元现金,购物卡,年货提货单,身份证、医保卡等证件,但未能找到联系方式,他想通过查看钱包内是否有联系失主的线索,如果没有就直接交到派出所,在认真检查钱包后,发现钱包内有一张购物小票,并与购物小票上的商家进行了联系,通过商家查询失主的会员卡后,联系到了失主刘女士,刘女士在电话中简单沟通之后着急忙慌的赶了过来,经现场确认钱包为失主丢失时,孙鹏飞归还给失主,失主连忙道谢,拿出现金对孙鹏飞说,如果找不到这个钱包,我们家这个年真的没法过了,刘女士拿出部分现金对孙鹏飞进行表示感谢,但被孙鹏飞婉言拒绝了,他告诉失主,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
拾金不昧的小小举动,是张店区干部职工彰显诚信品质、履行社会责任、传递暖心服务的一个缩影。